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5-07-15 来源:东城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5月11日,区委第八巡察组对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巡察。8月2日,巡察组向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专题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5次。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等重点任务开展深入学习、研讨交流,有效推进工作。

  2.关于“开展系统性专项调研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等促进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重点调研内容。二是建立每月例会机制,专题调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系统研究重难点问题,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和重要任务落地。

  3.关于“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召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专题工作推进会,反馈进展、部署工作。二是制定相关年度工作要点,根据需要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汇报工作情况,强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三是面向近两年新入职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会,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

  4.关于“党组重视程度不高,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二是按月总结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进展,向局长办公会汇报相关工作3次,向党组会专题汇报2次。三是调查核实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5.关于“工作推进缺乏统筹联动,进展成效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方案落地。二是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区级消费环境优化提升专题会,梳理工作进展与难点,促进数据共享,凝聚工作合力。

  6.关于“内部工作协同、人员力量配备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分工、协同推进政策落地。二是每月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梳理进展、解决问题。三是制定专职人员名册,固定专人、严控调动,保障人员配备。

  7.关于“针对部分监管难题缺乏创新举措”问题的整改。

  与市药监局沟通协调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有效解决企业难题。目前,市药监局已初步同意推动处方药无人取药机销售、非处方药无人售药机销售政策落地,非处方药销售已正常开展。2025年3月27日,东城区第一家自助售药机正式获批通过并投入使用。

  8.关于“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分析接诉即办诉求数据,明确风险点位,开展深度治理。二是定期开展企业座谈,加强售后与投诉环节治理,源头降诉。三是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复盘数据、调度考核指标,深化协调,提升攻坚能力。

  9.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够有力,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区级监督抽检,对不合格样品均已立案处置,有效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应急处突能力,修订完善《东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食品药品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10.关于“缺乏对新业态消费市场的系统研究,监管手段明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信用差、风险高主体的监管力度。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行政措施。三是助力市场主体重塑良好信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服务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或缩短行政处罚公示期。四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在评优评先等领域进行信用出证。

  11.关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行“扫码检查”改革。2024年7月1日起,正式使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开展“扫码检查”。全区A岗绑定率达到100%,扫码率基本实现100%,执法检查质效大幅提升。二是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部门联合抽查的对象范围及事项。三是扎实推进非现场监管。在餐饮、广告等日常监管执法中开展非现场监管,采取视频AI识别技术、设备感知、物联感知技术等方式,大幅降低了对市场主体的打扰。

  12.关于“执法理念滞后于工作发展需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办案与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措施协调推进、协同发力。二是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综合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约谈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裁量文书。加强对适用容错清单免罚、减轻处罚等各类行政处理决定文书中的裁量说理运用,推进执法规范化。

  13.关于“业务素质培训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教育培训方案,构建分层次、有重点、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突出中心任务、业务主线等重点,通过提高培训供给与需求的匹配程度,不断推动“被动培训”向“自主培训”转变。二是组织参加首都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培训班共48期,发布微课堂线上课程16期,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中授课与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年轻干部提升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14.关于“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跟踪问效机制,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15.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每半年至少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

  突出抓好对部门“一把手”、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思想作风状况,营造用权受监督的氛围。加强日常执纪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防范、早警示。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月主题活动,举办“廉洁文化展”。

  16.关于“有效治理路径不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梳理报送职业打假名单。二是定期约谈重点演出票务平台,引导企业直办。三是压实直播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责任,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电商平台加强合规指导,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

  17.关于“履职尽责不严谨、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每月局内大消保例会,对一线人员开展12345、12315培训,强化沟通技巧。二是调整季度考核细则,提高“首办双肯率”等指标,对进区级“黑名单”部门扣分,强化考核奖惩。三是对投诉举报回复录音开展不定期抽查,对群众反映的干部履职尽责不严谨、不严肃问题调查核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改正,按照规定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18.关于“联动机制不畅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依托“东城区电商平台类、电子票务类诉求解决工作专班”机制,协同行业部门督促企业解决消费者诉求。二是会同区城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诉求解决推进会,调度重点企业降诉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文旅部门完善退票机制,提供数据支撑,凝聚维权合力。

  19.关于“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我区“接诉即办”投诉量较大的企业开展精准指导,督促企业减诉提质,加大诉求前段解决力度,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二是加强与中消协、市消协沟通协调,推动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做好平台消费投诉纠纷化解,不断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机制。

  20.关于“智慧监管系统没有发挥支撑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智慧监管系统,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数据的分析运用,推进从深度办理向主动治理、多元治理、深度治理转变,不断加强消费环境建设。二是通过用好科技手段、强化数据分析,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面,逐步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检查规范性、精准性、智慧化,提升监管效能。

  21.关于“作风不严谨,依规依法行政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纠错案件分析与通报,对具体执法办案部门和责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加强复议诉讼工作指导,每月

  召开月度点评会,逐案分析近期复议诉讼整体情况以及执法风险点。二是加强制度落实,持续贯彻落实《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行政复议诉讼纠错减量 推进执法能力水平提升行动方案》,提升行政复议诉讼答复应对效率与质量。三是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执法不规范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出庭应诉、旁听庭审工作规定》等制度,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地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及备案行为,组织涉及许可及备案事项的业务科室完善业务流程,形成行政许可及备案流程材料。二是聚焦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各责任部门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三是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对外,利用“行风观测点”收集干部行风、作风相关线索。对内,通过处理信访举报线索、材料检查、案件回访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3.关于“内部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监督检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的建设及具体工作。二是认真梳理我局正在开展的重要工作、专项工作,建立工作清单和推进情况台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具体民生实事等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24.关于“‘六费’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更新“六费”公开材料中的举报电话,确保“六费”公开工作准确、顺利推进。

  25.关于“党组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提前向局属各部门提示会议召开计划,避免临时加开会议情况。二是会前将上会议题与派驻纪检组充分沟通,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均已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三是加强督办工作,对会议形成的决策执行类工作事项由专人督办,制发工作提示单,定期跟踪办理成效。

  26.关于“开会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局长办公会制度》和《党组工作规则》,将严控议题数量等要求纳入制度。二是由归口部门对同类型议题进行集中汇报,上会议题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三是会前对议题的重要性和上会必要性进行评估,确保只有符合标准的议题列入会议。

  27.关于“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职责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梳理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的议事范围和职责界限,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二是会前对议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上会议题符合议事范围。

  28.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局内各部门干部队伍人员数量、男女比例、学历层次、年龄结构,科学统筹新招录人员岗位分配工作,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干部队伍整体结构科学性。二是测算未来我局干部队伍发展趋势,评估预判增、减、补、退的总体形势,完成公务员招录,确保干部队伍人员力量充盈、后劲充足。三是持续提升年轻干部培养质效,及时储备关键岗位和专业型人选,促进人才培养与干部使用的有效衔接,实现科级领导干部梯次年轻化、专业化。

  29.关于“教育培训有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街道(地区)所教育培训专项调研,了解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积极探索加速青年干部成长成材的有力措施。二是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区级初任培训,系统性开展我局新入职公务员岗前培训,内容涵盖应知应会基础,帮助青年干部系统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发挥“青年业务宣讲团”优势,围绕“助企护航、提秩稳秩、接诉即办”重点工作内容精准施策,邀请优秀青年干部,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业务提升。

  30.关于“长期规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以赛代训、以比促学的良性激励作用,自主开展业务知识线上测评8次,积极参加市级业务竞赛,完成第四届“食安东城 岗位练兵”活动,在第三届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二是开展科级及以下平级交流36人次,打破业务壁垒,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养。三是推进我局干部人才库建设,如外语人才库、执法人才库等,统计归纳干部个人及集体获得荣誉奖励。持续探索基层青年干部发现、管理、使用的长期规划储备管理模式,为首都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3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监督长期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考勤请假纪律,严格核对各部门考勤报送情况与请假单、倒休单、出京单、出境单等报备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和审批程序,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更正。二是把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32.关于“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职责,修订机关党委委员职责分工,细化纪检委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检举控告处理、受处分党员跟踪教育等职责,强化履职效能。二是充实力量,成立监督检查科作为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职责的内设部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行能力。

  33.关于“支部建设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提升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子品牌建设,推动“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开展“党建领航市场监管提质增效,赋能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形成工作成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34.关于“干部廉洁自律表填报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自2024年8月批次选拔任用工作开始,根据干部实际情况规范填写干部廉洁自律表,坚决杜绝出现评价表现雷同、失实等问题。

  35.关于“合同管理仍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合同管理培训,推进合同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签署、归档等流程,确保合同完整性和规范性。对工程类合同管理进行了评估和改进,持续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要素。三是对2024年度合同开展自查,对于缺失的合同要素,已要求办理部门进行了补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082851;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501室,100007;电子邮箱scjgjdjgzk@bjdch.gov.cn。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