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6月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龙潭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9月3日,巡察组向龙潭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思想理论学习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深刻认识思想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将相关学习内容做为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二是制定思想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内容、时间等要求,确保学习活动有序开展。三是认真撰写思想理论学习记录并加强审核,出现问题及时修改,确保学习记录的准确完整。
2.关于“学习调研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交流研讨发言要求,确保发言内容理论结合实际。二是做好交流研讨记录,确保发言记录的准确性。三是做好调研报告的事前要求和调研报告上报后的审核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并进行修改,确保报告内容完整、规范。
3.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习任务和记录要求,要求班子成员规范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定期提醒班子成员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定期开展记录笔记检查及互查,保证记录内容完整。三是讲党课内容须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相关要求及时传达班子成员,做好事前通知,加强党课稿件上报后的审核工作。
4.关于“火灾火情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动车全链条治理,不断加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严查电动车和电池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深入推进“两个通道”治理,督促物业单位强化对管辖区域消防“生命通道”的检查、畅通。二是落实防火重点人员看护帮扶措施。落实实名制网格化看护巡查机制,为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配备灭火逃生“五件套”,完成对老旧小区灭火器年检补充。三是持续拓宽安全宣教覆盖面。街道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制发各类安全宣传材料5万余份,开展线下宣教活动20余场。
5.关于“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松懈”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街道值班值守制度,多次召开值班值守培训会。完善制度,做到值班人员每班次报送交接班情况,包括应急手台使用、电话接听、上级通知接收、在岗在位等情况。综合办公室每周抽查值班值守工作情况,对出现不规范行为的值班人员批评教育。截至2025年5月,未发生值班值守被通报的问题。
6.关于“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对信访领域工作重视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运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和信访重点问题研讨会。二是完善信访重点人档案管理工作,联合属地派出所,规范重点人台账管理,构建信访人“一案一档”机制。三是规范信访接待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程序,规范群众来访登记记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
7.关于“城市精细化治理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2024年街道拆除并销账存量违法建设,完成2024年占压燃气管线、逾期临建、楼顶(房顶)违建治理任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已依照区房管局要求,按时完成所有新开工任务;全区第一名完成新完工任务;按时完成全年新纳入任务。老楼加装电梯点位,已于2024年6月完成加装电梯单元居民意见征询工作。
8.关于“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通过提高各承办部门办件效率,树立“以办为首”意识,强化案件办理效能,处置部门及社区能够做到接件后快速响应、及时处置,第一时间采取入户见面、随时跟进等方式,全力提高重视程度,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争取诉求人解决满意。针对堆物堆料、噪音扰民、电动自行车进楼等涉及基本民生和公共安全的案件,坚决落实“以办为先”“以办为重”理念,积极推进诉求办理。
9.关于“‘两件关键小事’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物业管理:一是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通过组建业委会或物管会,做好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做到民事民议,依托在职党员报到等方式,推动社区居民、党员参与到小区治理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物业管理水平。二是为有效的规范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持续落实好《物业服务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龙潭街道关于小区物业服务人履行主体责任评价激励办法》。奖惩结合,有效的对物业公司进行制约,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有效的提高的物业公司的履职服务积极性。三是结合接诉即办居民诉求,建立处级领导包案、定期调研、联系走访等工作机制,持续跟进协调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通过吹哨报到等工作模式,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动小区问题有效解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垃圾分类: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早中晚”、“街道+社区+物业”全时段三级检查。全面恢复桶前值守工作。全面完善、更新各类桶站硬件设施,利用老旧改更新桶站,针对已设置不便民的桶站进行微改造,严格执行垃圾桶站成组设置标准,因地制宜放置可回收物设施。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分类纯净厨余垃圾“不破袋”的新版要求,加强执法宣传,压实各级各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人责任。
10.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位调度。街道主任办公会、工委会定期审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各项作业项目如大气污染智理系统、屋顶清扫、环保管家等专题研究。二是精细管理。分析污染成因,在屋顶清扫、裸地治理和餐饮油烟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街巷监测走航、喷洒生物酶治理液、氮氧化物治理作业和除尘减霾等针对性降尘举措。三是强化巡查执法。街道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环保检查,检查辖区各类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更新污染源台账,并针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
11.关于“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林长制:街道林长制办公室积极发动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完善巡林工作记录。自2023年起,已对街道级林长巡林不足问题主动整改,对照区林长制考核标准每月均开展街道级林长巡林工作,区林长制年度考核位居全区第二。
河长制:一是持续完善街道、社区两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和分工负责台帐,压紧压实河长制职责。结合社区范围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负责范围。二是密切联系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河湖管理处,建立、更新地区河湖入口台帐,结合清管行动,要求设施权属单位提前对雨水管涵、雨水口进行清掏。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向河道和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清管行动成果,对公共区域的雨水口进行清理维护。三是充分发挥属地责任,街道级河长、社区级河长按照市区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撰写留存信息,做好相关照片存档。督促河湖运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区级部门做好补水保障工作,确保水质达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志愿者、居民等力量共同参与河湖环境维护治理。
12.关于“执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党建带队建,结合支部“三会一课”和每日早点名会,聚焦执法规范、执法能力提升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并注重具体案例的执法讲评,进一步提升全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在队内设立指挥中心,专项指挥调度城市管理领域九大专项执法工作,2025年以来,案件量和行政处罚金额相比过去三年均有明显提升。针对商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不高问题,执法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早晚高峰专项巡查检查,指导规范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了责任人责任意识,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13.关于“行政执法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没有建立“一车一档”、执法车辆派遣使用登记表缺失、出车行驶起止里程数缺失问题,自2024年4月起,按照区统一要求,车辆使用均在北京市机关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公务用车系统上申报,申请审批记录均可实时查阅。
14.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召开全体处级领导班子、各部门参加的绩效考核专题会,及时分析往年成绩,整改不足,并明确2024年考核重点,层层压实责任,街道统筹协调各部门紧盯分管业务绩效考评任务,针对可能扣分的任务定期督促责任部门明确措施。
15.关于“抓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研究部署力度。年初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召开街道重点工作部署会,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任务,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总结阶段情况。二是加强督导力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社区党委班子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夯实基础,提高工作质量,推动民意调查成绩提高。
16.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力度,明确“第一种形态”使用情形。二是规范“第一种形态”全过程运用流程,针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的规范性。三是定期提醒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记录本专项检查,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将“第一种形态”作为必述项。
17.关于“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典型案例传达教育,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二是街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修订完善干部、社工管理制度,确保不再发生同类问题。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第一种形态运用频次同比增加50%以上。
18.关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加大监督频次,每季度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提醒、督促和监督检查;二是拓宽监督内容,对全年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如东城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网、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等,对照任务清单紧盯工作进度,做到时时监督督促,确保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加实地监督调研频次,主动靠前,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19.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宽第一种形态谈话范围,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加强领导班子主体部门落实一岗双责的指导与督促,打开思路与视野打消顾虑共同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在监督执纪中的作用。三是开展谈话回头看工作,重点关注谈话后一段时间的整改情况,确保谈话效果。
20.关于“落实工作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复查往期谈话记录,对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制作模板规范谈话记录格式、内容及流程,对谈话记录进行审核把关。三是针对谈话的问题,要求被谈话明确表态,确保谈话的严肃性。提高其思想认识,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
21.关于“使用多家企业负责街道同类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同类型预算项目,针对旧有问题主动破局,不断挖掘街道内部资源,填充、完善接诉即办组织架构,合并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值守、接诉即办平台值守、接诉即办外包及智能系统服务、坐席外包服务等方面工作。二是发掘资源,开展街道内部培训。邀请区城指中心到街道开展接诉即办讲座,提高处置部门业务能力。由接诉即办专班牵头,通过“以干代训”形式为各社区培训剔除挂账业务,自上至下提高全员前端办件、后端结案和剔挂工作水平。三是筑牢架构,完善机制体制。广泛培养街道内部熟悉接诉即办业务的工作人员,为接诉即办专班搭建一支以街道干部为主的专业队伍,逐步减少使用第三方外包人员,完善组织架构,进而配合班子整体做好统筹,提高街道资金使用效益。
22.关于“项目建设资金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区财政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严防之后的项目结算金额超预算。
23.关于“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落实合规制度、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等举措,规范了街道合同签订、执行、监督程序,提高了合同管理质效。
24.关于“对财政资金账户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经街道“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结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工作要求,对2012年至2019年财政账收支情况进行调整。
25.关于“账务处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规范预算执行,严格审核业务部门提请支付申请时的列支款项,避免预算项目间的混用,提高经费使用规范性。规范支付操作,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时,采用Ukey三岗三审制度,保证支付的准确性。完善财务队伍建设,配齐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记账及时性准确性。落实内控制度,严格把关,提高凭单审核质量。规范现金使用,加强对现金报销的把关,杜绝超范围超规定提取现金。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按照新的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善街道各项资产信息,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增强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细化固定资产盘点流程,分批梳理待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有序推进。
27.关于“议事讨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规范会议流程。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工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集体决策制,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认真发表意见、充分讨论、明确表态,提升议事决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谨会议记录。全面排查,对2024年以来的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进行再次审核,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会议讨论情况及表决意见、方式和结果,重点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情况,真实体现决策过程。会议结束后细致整理核对会议记录,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8.关于“内控制度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落实“三重一大”三方询价制度,明确主任办公会、工委会议题审批单附三方询价相关材料。加强监督把关,业务部门报送议题审批单之前,由街道财务部门进行三方询价审核,确保其完整性、合理性。
29.关于“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成员单位可参与的基层治理难点问题,整合各家资源,发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平安建设、文化建设、民生保障、城市更新六项专门委员会作用,在原有学习类、参观类区域化党建项目基础上,以基层治理、服务为突破口,把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服务治理等作为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中主动向前一步、未诉先办,共同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二是推动解决部分民生实事问题,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为民服务更有温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清单,对覆盖面广、社会效益高的项目,在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扩大影响力推荐北京市少年宫获评东城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优秀单位代表。
30.关于“党建品牌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以全区“正阳先锋”党建品牌为统领,整合街道现有品牌,打造“正阳先锋 筑梦龙潭”党建品牌,通过构建“潭论·理论提升、凝心聚魂”“潭心·不忘初心、服务群众”“潭议·共建共议、共同治理”三大板块,抓实政治能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三大重点,以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质量。
31.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检视问题,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整改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对于缺失材料及时补齐。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集培训1次,一对一指导9次,指导各支部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发放指导材料,明确开会和评议的具体要求。三是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各支部会前采取多种形式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
3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检视问题,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整改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对于缺失材料及时补齐。二是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帮助指导支部解决“三会一课”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为机关党委9个支部发放《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共18本,确保各支部掌握“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排查,摸清缺失材料的人员情况,对材料缺失的责令补齐;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定期要求召开机关党委会,加强对于发展党员全流程的审议把关。三是建立发展党员材料签领台账,动态更新发展党员材料所在党组织或科室,定期抽查发展党员材料。
34.关于“党支部换届、补选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检视问题,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整改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对于缺失材料及时补齐。二是加强培训,组织专题培训1次,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对换届补选流程、要求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二是规范流程,加强重点环节管理,由专人负责手续填报、签字报到、日期填写等工作,至少双人审核相关材料。
3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把谈心谈话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梳理归纳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从源头防微杜渐,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完善请示报告、沟通联系、动态更新等工作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为流动党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服务等工作。
3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通过《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度上墙,促进街道工委委员对选人用人制度的常态化学习入脑入心;通过召开工委会议,街道审议通过《龙潭街道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整改方案》等,明确杜绝在讨论干部职级晋升事项时拟晋升人选参加会议表态。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严守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党群工作办公室通过建立档案散材料清单,限期在收到巡察反馈结果两周之内将未及时入档的散材料全部归档,涉及《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定期形成的档案材料300余份,通过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38.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再次向分管部门强调严格考勤要求,提升责任意识,切实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到干部日常管理当中。加强长期病事假人员管理监督,定期询问,将干部管理与关心关爱紧密结合,利用福利费慰问生病干部,动态更新情况,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
39.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立足龙潭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街道特点,创新“聚力龙潭”发展思路,在辖区内街道“搭台”,各方力量齐来“唱戏”,凝聚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力量,相关做法在《新东城报》等媒体上刊载。创新打造“正阳先锋 筑梦龙潭”党建品牌,构建“潭论·理论提升、凝心聚魂”“潭心·不忘初心、服务群众”“潭议·共建共议、共同治理”三大板块,以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质量以担当作为不断满足地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通过深入学习巡察整改任务清单,仔细复盘党工委会决策及要求,反思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筹划并推进下一年度“接诉即办”平台盯守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盯守项目的整合,明确接诉即办专班在今后设立项目、使用资金时要加强与街道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所有资金使用的程序合法合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141877;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1号院、邮编100010;电子邮箱ltdqgzb@bjdch.gov.cn。
龙潭街道党工委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