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2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巡察。6月3日,巡察组向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班子成员示范作用,构建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覆盖各党支部的立体学习体系。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讲党课5人次,深化学习成效。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中心组、支部、党小组记录开展检查和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2.关于“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上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科研咨政上突出围绕区中心工作选题调研,在学员管理上成功探索考勤公示、课前收手机以提升课堂抬头率等从严管理新措施。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中心组学习计划与执行的匹配度。围绕党校履职定位,以年度研讨次数不低于总学习次数50%的比例要求,加大研讨力度。强化记录规范意识,定期进行自查。
4.关于“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通过联席会机制、“实践+课题+课程”模式,围绕区中心任务、重难点工作精准选题。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区相关领域负责人围绕课题进行论证指导,做好过程管理,力促成果转化。
5.关于“建言献策能力不强,智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对外,加强与区委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办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围绕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需求选题调研。对内,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以“揭榜挂帅”“挂职锻炼”方式深化教师参与科研的力度、深度。仅第三季度,我校教师3篇决策咨询被市委办公厅内部刊物《北京信息》采用,其中2篇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6.关于“对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为党育才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组织教师赴中央党校、市委党校集中培训,通过“三导师制”等方式,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主动对接区人力社保局,为教师职称评聘争取政策依据,有效扩宽教师队伍晋升通道。下一步计划重点围绕1-3年内退休、职数职级使用情况、科室人员结构分析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7.关于“对基层党校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与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以建机制、畅沟通、搭平台、促发展为目标,推进构建区域党校一体化工作格局,定期共享课程库、师资库。
8.关于“请示报告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制2条11项内容,调整完善请示清单17条,报告清单18条。按照向区委请示报告流程要求,明确区电子政务协同平台和纸质文本报送区委全过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流程图。
9.关于“请示报告台账记录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定期调整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定期检查台账记录,提升记录规范性。
10.关于“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值班制度,修订3方面16条值班细则。以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日常提醒等形式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对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汇报等工作的督查检查。
11.关于“‘一把手’抓效果、抓落实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强化全面统筹,切实履行“四同”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校长谈心日”。带领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好“一岗双责”。立足服务全区培训工作大局,加强对党校建设发展特点规律研究,深入思考系统谋划党校正确发展路径,完成日常培训工作同时推进落实基本培训、封闭培训任务。
12.关于“在融入和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发挥党校优势作用上还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深刻认识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价值所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一以贯之。围绕“党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就培养什么样的干部”,2024年度已完成培训84个班次10615人次。围绕新修订的培训重点,组织开发新课28门,其中3门课程分别荣获市委党校系统、市社院精品课程一等奖、二等奖。
13.关于“与干部群众交心谈心少,了解问题不够全面、准确”问题的整改
结合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听取分管科室、所在支部党员干部意见、心声。积极落实校委谈心日制度,分工负责开展普遍谈心谈话。
14.关于“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不力,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总体部署,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通报警示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从严标准,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及时提醒。
15.关于“决策过程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先审核、后执行。避免跳过、简化决策步骤,杜绝程序倒置等情况。
1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定人数、议事规则执行,加强会议记录、纪要管理,对讨论不充分内容及时提醒。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决策时充分征求和吸纳意见建议,及时公开会议纪要。
17.关于“议题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议题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及时调整和优化流程,按照“四个不上会”严格执行。
18.关于“采购制度建立不完善,采购比价程序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修订《“一校两院”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一校两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补充完善《“一校两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中工程类采购内容,规范审批程序。下一步结合资产一体化系统各环节对资产管理、操作流程的要求,严格规范执行。在后续工作中做到规范比价流程,对常规维修、采购等经济行为进行比价,确定定点单位后,日常由定点单位提供服务。
19.关于“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实施管理办法。依据直属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工作要求,明确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责任。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用好“党支部云课堂”,加大党的创新理论的学研力度。
20.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制定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分管领域、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年度测评结果等开展谈话,提升谈话质量。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培训,规范纪实留痕。涉第一种形态的谈话确保被谈话人签字确认。
21.关于“党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梳理完善党务公开范围和项目主体责任科室,把握党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的时、度、效特性。将党务公开自查与自觉接受派驻组、党员和群众日常监督结合,2024年度已结合巡察反馈情况、“两优一先”表彰情况等工作公示16次。
2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从2024年6月起开始每月月末提醒并完成当月党费收缴,并做好记录留存。
2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检视剖析,结合工作和日常表现开展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思想净化、作风转化。
24.关于“基层党组织会议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以定期自查机制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以支部品牌建设为抓手丰富支部主题活动。以全面从严治党合规性检查为契机,促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25.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分析情况,拟定本年度参公、教师队伍选任轮岗计划。通过发放不记名调查问卷、谈话等形式,对14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工作状况、意见建议进行调研。下一步计划梳理干部个人成长档案、能力素质模型、科室年度分析报告。
26.关于“‘凡提四必’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梳理形成规范的选拔任用工作手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手册、文书材料参考模板,撰写干部个性化考察材料,对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文书材料进行逐条校核,确保严谨性。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梳理形成规范的选拔任用工作手册、试用期满工作手册。实行组织人事干部AB角责任制,在选拔任用过程中逐条逐项确认,并签字留痕。注重自查自纠,加强科室人员培训学习。
28.关于“领导班子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中心组学习存在薄弱环节仍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整改
校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精神。围绕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不少于1次,每年研讨比重应当超过50%的比例要求,适当调整中心组计划,确定研讨发言人次等。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做好督促落实。
29.关于“对上一轮巡察问题存在口头整改、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
严肃政治纪律,提高整改政治站位,带头抓整改责任落实。原则上不再邀请要求派车接送的外请教师并增设前置监督提醒环节,教务科制单时标明师资费和交通费的具体数额,由培训科室和财务科进行监督。举一反三,按照2024年区审计局“把住销号关口”要求,再次梳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问题全部销号、落实落细。
30.关于“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建立定期沟通反馈机制,稳步推进整改问题反馈、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整改完成总结、完善工作制度各环节,实现以整改促发展。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点位的防控措施,优化合同管理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65599-6197;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10号;电子邮箱:dcdxdb@bjd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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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