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开展集中巡察。2023年5月6日,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红十字会党组坚持把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主题教育先学先行的重要方面、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压茬推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认识抓整改。巡察组反馈会后,区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下发了《中共北京市东城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领导坚强有力,迅速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抓整改。依照整改方案,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牵头负总责,督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业务的整改落实,及时建立责任整改台账,逐项细化落实。针对巡察发现的28个问题,制定68条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牵头领导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四个明确,确保了整改落实有的放矢,取得扎实成效。对标区委巡察整改要求,推动制定巡察工作、选人用人等《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高质高效。
(三)夯实责任抓整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照问题分别听取整改工作情况,逐条完善整改措施,一一提出具体要求。认真筹备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为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任务。坚持做好顶层设计,从源头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讲政治、守规矩的能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28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没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刻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根本要求,详细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意识形态相关文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计划中。严格执行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坚决杜绝以全体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的情况,中心组成员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确保参学率达100%。综合采用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个人自学和集中交流相结合。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安排,中心组成员通过集体自学、交流研讨、集体参观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交流,并撰写1篇学习体会,确保学习贯彻深入持久、见到实效。二是高标准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在领导班子学习的首课、主课地位,在领导班子读书班示范带动下,开展读书班学习5天,集中学习及交流研讨4次,党课促学2次,确保理论学习系统、深入、扎实。
2.关于“向全社会宣传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年”建设。积极主动讲好红十字故事,强化舆情管理,以5.8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世界急救日等节点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无偿献血宣传等活动15余场,加强应急救护知识、“三献”知识普及宣传,普及人次10余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公众对于红十字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二是积极指导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应急演练、消防队员进校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课堂、居民健康大课堂、健康义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活动等各类活动30余场,广泛宣传“三救三献”工作,推动红十字宣传走进基层,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三是修订《东城区红十字会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4篇,并对报送内容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督办工作,及时在网站宣传更新核心业务工作信息,2023年已在官网发布信息44条。
3.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践行履职担当。努力将红十字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细化落实、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切实发挥红十字会在助老、助困、助医、助学、助残等民生领域的重要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青年·勤廉”座谈会,勉励青年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担当重任,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组立足红会工作实际,制定了调研计划,班子成员牵头确定4项调研课题,涵盖了应急救护、基层党建、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坚持在调研中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切实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三是创新筹资模式。在全区推广以街道为主体的定向捐赠模式,充分发挥街道主动性,实现辖区自救,不断探索实践募捐救助的“东城做法”,目前交道口街道、永外街道、朝阳门街道、天坛街道等均已实现定向辖区内困难群众的项目捐赠。
4.关于“红十字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救助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严把人道救助“申请、核实、走访、批准”四道关口。坚持“凡申请必核实”的工作原则,坚持“走访不走过场”,对于“访谁”、“访什么”、“怎样访”都提出了细化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三级联审,并将审核关口前移,对申请人情况全部实行行政办公会审核,确保资格审核高效准确、客观公正。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在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中的意见建议,明确“共同居住人员”“家庭收入”“医疗支出”等内涵,实现了救助工作“一把尺子量到底”,规避自由裁量权所带来的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着手解决救助“最后一公里”问题。2023年5月以来,区红十字会先后与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基金会、其他区县红十字会、法务等沟通交流,并依据上级红十字会文件精神和我会年度募捐及受助群体的实际情况,启动了《东城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在听取了市红十字会专家、领导及相关街道、社区红十字干部意见建议后,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东城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项目及标准》,出台《东城区红十字会救助管理办法(暂行)》,解决了救助工作中“人户分离”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救助流程及标准,扩大了区域内急难特等情况的救助力度,在助学、助老、助困、助医等救助最易受损群体上更精准、更及时。
5. 关于“党组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东城区红十字事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换届工作。
6.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决策的实施办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执委会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理顺决策主体权限、细化决策程序、严格措施保障,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组缺席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应会前征求其意见,并如实记录”。二是学习新修订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并严格依照制度执行。
7. 关于“在派驻组未出席的情况下召开党组会,且派驻组未出席的会议记录中未体现派驻组意见及缺席原因”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事前充分酝酿慎重研究,避免临时动议。每次开会前提前1天向派驻组报备会议材料,邀请派驻组参加会议。如有因工作冲突无法出席的情况,请派驻组依据会议材料形成监督意见,并由会议记录人员将监督意见和缺席原因记入会议记录中。
8. 关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专人负责、专人把关,确保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证纪要内容的真实性、精准性。落实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定期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9. 关于“涉及‘三重一大’问题讨论中存在一把手未表态和列席人员表态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会上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导介绍情况作出说明、班子成员分别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意见的程序。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原原本本记录好班子成员讨论的具体意见和会议表决情况,严格避免一把手未表态和列席人员表态的情况。
10. 关于“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贯彻理解政策及工作要求,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细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工作全程留痕并设置复核机制。
11. 关于“没有对本单位重点部门梳理出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在纪检派驻组指导下,各科室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绘制权责流程图10项,涉及采购管理、公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募捐救助、救护培训等重点环节,明确权力集中点和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对应的监督制约措施。
12. 关于“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运用好谈心谈话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注重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廉政承诺工作,组织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在五一、国庆节前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岗位风险,强化自律意识。
13. 关于“‘六费’公开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在“会前学法”中组织学习“六费”公开相关制度,加强科室间沟通,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填报完整、规范。加强“六费”公开规范化,每季度及时公开相关事项,并在公开前提交党组会审议。目前,相关事项均已按照规定公开。
14.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盘点,做到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确保资产标签检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一账一物、一物一签、不重不漏、账目实物相符。同时,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科对标对表,核准相关信息,确定资产入账情况,不断完善资产信息和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目清晰。对历史遗留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目前已不能使用但不具备盘盈处理条件的物品进行专门登记封存,后续结合财政及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待具备处理条件时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落实日常管理,各科室协作配合,强化固定资产界定、调配、移交、清查、报废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为后续制度执行、规范管理提供基础。
15.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提升财务人员规范意识,确保财务制度执行规范化。二是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每次报销做到严格标准、手续齐全、规范完整。三是建立采购管理工作权责运行流程图,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严格实行先验收后付款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授权委托书、签订日期等关键要素齐全。
16. 关于“区红十字会网站个别重要栏目‘僵尸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定期清理过期信息,并在上级红会指导下,更新“我要捐赠造血干细胞”、“我要捐赠遗体”、“我要捐赠器官”三个栏目最新政策要求。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报送数量,办公室至少每周维护2次网站。三是要求各科室设立信息员,积极参加信息宣传培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17. 关于“提供给巡察组的多个材料存在错误”问题的整改。
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纠正,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各类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18. 关于“公车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公车制度执行,加强对公车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确保用车记录填写准确、规范。加强公车管理,建立公车管理工作权责运行流程图,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强化日常用车监管。
19.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区纪委区监委安排,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执行情况开展自查,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指导,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要求。领导班子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年中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层层安排部署,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三是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以“六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勤廉”纪法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勤廉座谈、学优学先、纪法测试等教育活动,帮助年轻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明确行为准则,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扣好“第一粒扣子”。
20.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雷同”问题的整改。
按照东城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通知》,区红十字会党组同中央、市委、区委要求对标对表,结合中纪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全会精神等,参照区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结合全年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城区红十字会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认真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结合岗位特点,突出个性化和针对性,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1. 关于“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善《东城区红十字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原则、谈话次数、谈话类型、具体要求等内容,制定了谈心谈话记录表,以制度化形式规范谈心谈话。开展新接收预备党员谈心谈话。结合“青年·勤廉”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对青年干部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耐心听取干部的心声和意见建议,帮助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东城区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对会前准备情况、材料剖析情况进行审核,2023年上半年党支部组织开展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1次,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规范记录。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督促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23.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23年5月15日,召开支委会确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2023年7月13日召开支委会确定2个党小组组长及人员,要求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严格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要求一事一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详略得当。二是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固定2次学习教育,每月1次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要求每名党员在交流研讨时进行主题发言,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确保学有所获。组织参观蔡元培故居、袁崇焕故居、北大二院旧址、中法大学、东城区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传承革命精神。
24.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简单”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循评议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要求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注重评定效果。积极学习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党务工作者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开展支部党建工作。
25. 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要求党务工作者平时加强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定期对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进行公开,确保我会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开展党建工作体检,并充分利用体检结果进行查漏补缺。
26. 关于“机关内部存在‘混岗混编’问题”问题的整改。
科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采取“借调”的工作方式,组织选拔素质佳、能力强、潜力大的青年干部到重要岗位经受磨炼,锻炼能力,严格杜绝混编混岗问题。通过科级干部选拔、岗位交流等形式,优化工作分工,适时开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不断充实干部队伍。
27. 关于“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党组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公务员队伍综合情况分析,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用足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政策机制,为干部多岗位历练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坚持区红十字会内部轮岗交流制度,让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有机会在不同岗位历练。
28.关于“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措施落实的重要性认识有差距,在落实整改措施方面执行不到位、不坚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制定并报送整改方案,审议相关制度,逐条细化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做到真改、实改、快改,确保各项反馈意见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剖析,加强自觉。针对提出问题,做到“七个强化”,即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担当意识和思想宣传、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财务制度管理、强化完善党建机制、强化谈心谈话制度等,确保整改问题全面对标、工作真正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问题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以扎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自觉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持续推进问题攻坚。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化销号,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提出的4方面主要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算好时间账、任务账、进度账,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滚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一些情况复杂的“老大难”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可行方案,确保尽快解决;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始终突出常态长效。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巡察整改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四)全面扩大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巩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与主责主业结合起来,着力在人道救助精准化、建设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实质性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4033179;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电子邮箱dcqhszh@sina.com。
东城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