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4-03-28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0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19日,巡察组向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经区委常委会批准,2023年7月撤销区人防办党组,成立区国动办党组)。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国动办党组切实深化认识,扛起责任,突出标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办党组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推动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方案所明确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努力整改到位、落到实处。领导班子主动认领,盯住问题勇于担当,坚持“严”字当头,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做表率,确保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处级干部分批次参加了区委组织的集中轮训,办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科以下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动员,党组书记作开班动员并作党课辅导。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三是采取党组会第一议题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党组理论中心组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一学一报”要求,及时将学习情况总结报区直机关工委和区委宣传部。

2.关于开展社区宣教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广泛的社区宣教活动,提高宣教受众率,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开展全区人防宣教活动,2023年6月份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举行了宣传活动,2023年9月份开展了“全民国防教育日”暨警报试鸣日综合演练和宣传活动。二是坚持开展“人防大讲堂”活动,2023年完成60场次。三是继续为社区订制《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和赠送图书,对人防宣传栏、应急亭进行了巡查维护,及时更换宣教内容及器材。

3.关于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及时清退不符合志愿者条件人员47名、不参加志愿者活动人员8名。组织编印了《人防志愿者行动指南》并下发,适时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活动。

4.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建了执法专班并制定了《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制度》《人防办执法专班人员分工和职责》,规范执法专班工作。二是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防行政处罚规程》,确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落实到位。三是对现有工作用电动自行车清理核实,制定了《国动办机关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电动自行车台账,设立了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点。

5.关于制度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结合实际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进行修订,全面审核修订完善人防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生效时间、适用范围、实体内容和流程要求等要素齐全,汇编形成了《规章制度汇编》(2022版)。督促指导基层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

6.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机制。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半年召开了工作点评会,在各部门汇报季度工作的基础上,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主要特点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点评。二是对《人防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与《公用人防工程使用办法》相关要求一致,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7.关于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了人防工程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履行使用审批要求,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工程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及时核对工程管理台账,掌握使用证办理情况,对人防工程使用合同和使用证即将到期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重新办证。人防工程使用证办证率进一步提高。三是自2023年1月起,人防工程使用费评估统一交由区财政局组织,按区财政局聘请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公用人防工程使用收费标准。四是结合科室职能调整,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规范易地建设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8.关于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建了执法专班,确认了首批可开展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专班制定了《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制度》《人防办执法专班人员分工和职责》,规范执法专班工作,明确专班办案人员责任。二是执法过程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三是加强人防工程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早期人防工程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方案。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2022年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及时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和问题整改。2022版《负面清单》下发后,及时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联合住建委转发各街道、相关企事业单位执行。

9.关于财务内控有缺陷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财务报销制度》中表述不清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办理业务必须先经财务主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杜绝出现先办理后审批的情况。二是对已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将合同文本、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会议纪要附在了相应经济业务的凭证之后。三是机关内审部门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收支合规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督促整改。四是对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指导,两个中心财务均参照办机关的做法在财务报销时填制了经费报销单,并经财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严格履行了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10.关于合同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修订(2022版)《规章制度汇编》对办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各业务科室对应该签订合同的事项,做到应签尽签,每月月底将合同及台账(电子版、纸版)交办公室,办公室分类建立综合台账。二是加强对人防工程管理中心、人防指挥通信中心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中心合同制度。督促工程管理中心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对违约行为依法采取诉讼等进行追缴。

11.关于内部控制仍然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签订合同,坚持做到法人(或代理人)先签字、后盖章。合同文本均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做到合同要素齐全。签订合同事项严格落实先报会批准、后签合同的程序,杜绝了程序倒置。

12.关于固定资产控制不精确问题的整改。

一是人防办机关对登记在调出、退休人员名下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对其中已到达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对暂时无法报废的固定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对使用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正。二是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已将2016年9月后购置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目前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已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购入固定资产在登记总账的同时及时录入了资产管理系统。

13.关于纪律建设有松懈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结合“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前教育和针对违纪受处分干部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共开展警示教育10次,切实做到了举一反三、警钟常鸣。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了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三是办领导和综合科运用值班值守检查、不定时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

14.关于压力向下传导存在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和年底对基层党支部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切实形成了闭环管理。二是基层党支部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少于2次,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主性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三是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对近几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总结进行梳理,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对基层单位报送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总结进行审核把关,杜绝了雷同现象。

1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处级分管领导对科室(中心)负责人提交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安排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责任清、任务明。二是办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安排签字背书报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备案,两中心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安排签字背书报办党组备案。三是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和年度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听取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16.关于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监委案件通报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分析研讨,谈体会、谈感受,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023年以来,我办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纪委监委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反馈意见等,均组织参会人员开展了研讨发言。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廉政文化活动,2023年先后组织开展了青年干部参观北大二院旧址、“青年·勤廉”一把手讲廉政教育警示课、“增进航空教育 践行国动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等。

17.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处、科两级领导在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全办每年不少于3次。二是办公室建立了“第一种形态”工作台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记录、记载,及时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18.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修订(2022版)《规章制度汇编》对人防办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主任办公会、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2023年以来在党组讨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事项时,干部本人均回避,并且在会议记录上明确记载。

19.关于班子成员带头执行规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相关处级干部,对号入座认领问题,结合年度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主要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当事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三是对值班值守制度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强化领导带班的责任意识。对机关办公场所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监控点位设置,促进值班人员在岗在位。2023年4月,接受了区纪委和派驻组对我办值班值守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检查。

20.关于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修订(2022版)《规章制度汇编》对干部职工休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优化请假审批流程,完善《请假审批表》要素,严格按审批权限履行请销假手续。二是办公室建立干部职工休假台账,各处级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的抽查检查,全面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在岗情况。三是加强考勤管理,办机关及各科室(中心)详实记录干部职工考勤,办机关和基层单位将考勤登记妥善保存备查。

21.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023年上半年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基层年度党建工作安排进行了审议,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点评并提要求。二是党组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安排后,督促党总支、各支部明确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专题研究和督促落实。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职工荣誉退休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和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将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办党总支、办党组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中,凡党总支会议、党建述职考评等,都要求离退休支部参加。

22.关于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安排基层党务干部持续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党支部云课堂”线上培训。二是及时配齐完善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班子,杜绝了事业单位以支委会代替行政班子会的问题。三是对各支部2022年以来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补充完善。

23.关于组织生活质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督促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合理安排时间,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主题党日和周末大扫除等活动。二是所在党支部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提醒,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时,开展批评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各支部对2021年以来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梳理,加强了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三是严格落实处级干部讲党课要求,加强对党课内容的审查把关,紧密结合国防动员(人防)工作实际备课授课,切实回应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24.关于党建基础性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支部对2020年以来的“三会”记录进行了梳理,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结合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对各支部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和帮带,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登记。二是各支部对2020年以来开展的各类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每次活动的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进行规范,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留存活动照片。三是各支部对2021年以来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举一反三,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帮带,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记录。

2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招收应届生、社招、接收军转安置等途径,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逐步解决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干部空编、老化、整体能力素质不高、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正在逐步改善。二是大力支持干部参加市国动办业务培训、区委党校培训,通过参加市国动办和区级工作专班等途径,创造条件促进干部开拓视野、增长才干。2023年安排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0人次。三是成立了国动办青年读书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截止目前已经开展集体活动8次。四是配齐了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完善领导班子监督制约机制。

26.关于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国动办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科室职能,合理调整机关干部,于2023年8月份完成了科以下机关干部的任免。二是加强抽调人员管理,机关目前抽调的3名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由办党组会审议批准,确定抽调时间1年,满1年后如需继续抽调,再次报党组会研究;抽调人员考勤、休假等纳入机关管理,年度考核由所在科室向原单位提出建议,办公室建立抽调人员台账。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规范材料,努力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东城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文件规定,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环节、完善相关文档资料,2023年以来顺利完成2名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4名科级干部满试用期转正。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在党组讨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事项时,凡涉及的干部本人均回避,并且在会议记录上明确记载。三是组工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2023年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区委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区委党校组工业务培训等。四是按规定在西院304会议室悬挂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8.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一是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已对往来款项进行梳理,逐项分析了往来款项形成、挂账的原因,并做出了说明,近期将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对往来款项进行销账处理。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区国动办将注重统筹结合,促进成果运用和转化,以巡察工作的成果来推进国防动员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办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紧扣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对照落实到位,坚持常态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坚持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核心区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从严治党,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00651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172号;电子邮箱:mfjbgs@bjdch.gov.cn。


           东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