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通报
经区委批准,2017年8月至10月,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对安定门街道、东花市街道、区卫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4个街道、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结果,区委巡察办将巡察反馈情况通过古韵正声网站进行了公示,上述单位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上述4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集中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全区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安定门街道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自2017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安定门街道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12月25日,巡察组向街道反馈巡察意见,指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改进不彻底,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等5方面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街道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街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是坚持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巡察工作是对安定门街道的政治体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我们坚持以“四个意识”“四个服从”为标尺来衡量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二是对党组织做到政治忠诚。积极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对未发现或在萌芽状态的问题坚决改正,不留死角。三是要体现政治担当。要以刮骨疗毒的政治勇气对待巡察反映出的问题,促使街道党建主体责任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
(二)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工委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工委书记专门提出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按照时限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安定门街道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街工委书记赵明杰同志、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昕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曹霞同志、纪工委书记吴伟国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处级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委副书记曹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明确工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管领导责任。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工委会认真研究各项整改任务具体分工意见,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一是把任务分解到岗、把压力传导到人。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以上率下,注重突出重点
街工委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层层负责的良好局面。街道工委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注重提前谋划,抓实抓细抓早
认真学习蔡奇书记在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张家明书记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市、区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今年初,我们召开了党建重点工作部署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并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提出要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等工作要求。并由街道工委书记与工委、办事处党政班子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表对标,提前谋划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街道“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方案”和“百街千巷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以专题动员会的形式做了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的严肃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为全年重点工作完成奠定了基础。
(六)注重统筹推进,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即时整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目标要求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区“一条主线、四个重点”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推动地区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坚持与“群众工作法”专题教育相结合。以思想提升带动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促思想提升,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七)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刚性约束
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街道工委主体责任“清单式”分值管理任务分工》,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入改进作风、纠正不正之风、严格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等十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解,责任更实、标准更高、措施更得力。为做好街道财政财务工作,防控廉政风险,街道制定并下发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和“内控制度手册”,严格财政财务工作流程,对经费使用、合同签订等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和规范。在具体工作中,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的管理使用,街道制定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使用办法》,规范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发放标准和流程。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立行立改任务完成情况
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有12项为立行立改任务,分别是“四个意识有待增强,执行力有待提升;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留痕不翔实;当一些干部出现问题时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干部管理宽松,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有些干部对待基层社区高高在上,缺乏应有的尊重,做基层工作方法简单;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37项整改措施,并全部落实到位。一是主动加强学习。为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四个意识”和政治站位,我们已将会前学习作为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的固定内容,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会前学习11次。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例如,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方面,积极引导大家思考,畅所欲言,把问题说深说透,杜绝走过场,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三是严肃纪律,警钟长鸣。春节期间,我们及时通报了有关胡云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分析报告和市、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对节假日这个关键节点,通过微信、3G办公系统进行广泛提醒,及时给大家敲警钟,提高自律意识,防止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虽然12项立行立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但有些问题具有顽固性、隐蔽性和复杂性,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好的措施办法需要长期坚持。
(二)分阶段开展的整改任务进行情况
在街道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有3项为分阶段开展的整改任务,分别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监督责任的刚性力度有待提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交叉混岗”。针对上述三项问题,我们制定了9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七一”前夕街道将召开党员表彰大会,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集中进行表彰,弘扬乐于奉献、攻坚克难的正风正气。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刚性力度。按照党内各项准则、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梳理街道纪工委现行制度规定,细化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程序,确保落实到位。四是解决干部管理中的问题。结合干部交流轮岗,解决交叉混岗现象,机关4名同志解决混岗问题,清退科室借调的7名社区人员。对于分阶段开展的整改任务,我们将按照时间节点,按期完成。
(三)长期整改任务进行情况
在街道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有14项为分阶段开展的整改任务,分别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的不紧;‘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清晰,主体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地不实;党性教育未真正‘内化于心’;履行检查监督职能粗放,对班子、科室和社区的监督不到位;预警不足,防范滞后;‘四种形态’运用不佳,问责轻描淡写,警示作用不明显;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力度需加大;主动接受监督方面仍需加强,联系区‘两员’不密切,汇报工作不主动;个别领导安于现状,有畏难情绪,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个别同志‘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现象仍然存在;工作安排刚性欠缺,‘苦乐不均’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窗口部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上述14个问题,我们制定了49项整改措施。以上14项计划在2018年年底完成的整改任务,已经有步骤、分阶段积极开展,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随时检验整改效果,查错纠偏,不折不扣的将整改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我街道各项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街道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街道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街道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持久发力,务求实效。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专项治理,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大整治“小官贪腐”力度,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以专项整治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工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组的监督作用,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一个中心、四个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推进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街道特色和党员特色,以推进“一规一表一册一网”为具体措施,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加强对机关各支部的指导、督促、检查,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素质。二是以民生为本,加强城市管理。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为中心,突出城市更新改造、城市精细化管理、文化强区、民生改善等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推进街道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刚性约束,解决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街道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上来,助力建设“国学文化传承圣地、和谐宜居品质街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安定门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方家胡同19号,邮政编码:100007 电话:64066980;电子信箱admzzb@163.com。
中共安定门街道工委
2018年11月13日
中共东花市街道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对东花市街道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东花市街道反馈了巡察意见。东花市街道工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围绕巡察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总体方案,明确了具体步骤,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巡察情况反馈会后,东花市街道工委高度重视,由工委书记牵头召开了3次专题会,认真细致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区委书记张家明在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上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并在街道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通过多种方式,让街道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巡察的关键是成果转化”,认识到整改落实的重大意义。同时,在会上逐条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街道全面建设的重要契机,围绕全区“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均积极表态,要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努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更新改造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原则,街道工委书记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街道工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全面统筹、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下,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经过街道工委会、书记会、专题会等多次认真研究讨论,反复8次修改完善,制定了《东花市街道工委巡察整改方案》和《东花市街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巡察整改方案》,各牵头部门研究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举措。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主动部署安排,以高标准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三)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街道工委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将整改任务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完成有时限。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整改。责任部门细化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使整改措施具体化、可操作,对整改落实任务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街道工委每周1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整改任务信息反馈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街道工委的反馈意见共有5个方面的问题,街道工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逐条逐项详细研究探讨,制定了街道工委整改方案,分类提出6个方面整改任务,32项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但仍需要长期坚持和深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就街道140项制度重新梳理,修订完善34项,新增24项,废止30项,确保制度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街道工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工委会制度执行不规范,班子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工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目前已配齐办事处主任,明确了工作分工。街道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统全局,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依托街道党建工作“五位一体”运行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对党建工作即时监督,全程纪实留痕,并且每月专题调度一次党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修改完善了工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制度。重新修订了《东花市街道工委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和《东花市街道工委会议事规则》,并经2018年第4次工委会讨论通过。进一步明确了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题、流程、参会人员,坚持两个会分别召开的原则,各议各事,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工委会研究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规定2万元以上的工程需要进行审计,在报请区财政局同意的基础上,明确主任办公会审议后的议题,金额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报工委会研究,并严格执行。
3.制定了《工委会记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工委会记录,进一步提高工委会记录人员专业素质。原则上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人实施AB角制度。做到会前熟悉会议材料,会中认真记录参会人员发言,会后及时整理原始记录,努力做到快、准、全。街道工委主管领导、工委办主任加强对工委会记录的督促审查。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定期对工委会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理论中心组记录。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使用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格式,有时间(年月日时点)、地点、参加人员(写姓名、未参加者注明原因)、主题、主要内容(标题、主讲人、具体内容等)每一项都不能或缺;每次学习活动由理论中心组秘书负责记录,加强记录技能培训,如涉及到讨论,要完整记录每个人的发言内容,杜绝涂改,确保清晰、准确、全面,如实呈现整个学习过程;每次学习后,主管领导对学习记录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二)关于党建工作缺失,机关党建抓得不紧,社区党建抓得不实,非公党建发展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机关党内生活制度。工委会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东花市街道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党支部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一次严谨规范、内容充实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全体在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规范党员管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用好“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严谨规范完成了8个机关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街道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带头作用,按时开展和参加组织生活。
2.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模式。以“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为主题,深化学、做、改、建。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定期开展“党员先锋日”、支部结对帮扶等活动,把组织生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广泛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一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结合各支部特点,开展重温入党诗词、党员义工服务、集中学习等特色活动,努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在广大党员中落地生根。
3.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主业意识,认真分析研究“公共服务协会”、“邻里守望一助一”、“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等党建品牌的推广意义,制定具体推广方案。以专题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一委多居”运行情况,总结试点经验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方式、办事流程、活动形式。指派组织人事部、结对机关党支部等党员干部为党建指导员,推动指导“后进”社区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全力完成南里社区党建示范点的硬件、软件建设,打造“花缘礼悦”公众学堂新型党建品牌,总结提炼典型经验,逐步在其他社区推广实施。
4.创新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完善需求征集、议事协调、双向服务和评价监督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季度为单位,提前沟通谋划,开展联合学习、志愿服务活动,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的运行,切实形成地区事务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深入研究探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机制,建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督导制度,加大指导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引导发动企业党员通过“红云东城”参加党组织活动,依托“阳光随行”党员义工站,发动党员服务辖区。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缺乏科学性,部分干部公认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1)进一步深入、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紧紧抓住《干部任用条例》中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监督等关键环节,认真领会、严格遵循。(2)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充分利用内部OA办公平台,对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街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2.加强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长效机制。(1)健全完善《东花市街道干部培养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后备库建设,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干部培养和选任方式,从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和长远出发,科学规划,有效推进街道干部成长成才。(2)分批次、有计划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2018年2月、6月、9月启动三批次干部选拔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扩大意见征求面,充分征求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意见,注重将平时表现和推荐、考察情况相结合,综合考虑干部。对上一批次在民主推荐环节票数比较靠前但没有晋升的干部重点关注,作为下一次干部选拔的参考。(3)做到思想与时俱进,突出干部能力的个性化,做到用人所长、避人所短。定期与新任科级干部交心谈心,帮助他们克服自身不足,培养他们树立严谨敏锐、务实创新、团结进取、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4)完善干部培训、培养机制。研究制定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强化对于新任职干部的跟踪和监督,在原有考察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试用期考核,严格转正程序。
3.对新任科级干部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跟踪监控。适时、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组织社区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对科室和科级干部测评,了解干部的群众满意度。定期与新任科级干部交心谈心,帮助他们克服自身不足,培养他们树立严谨敏锐、务实创新、团结进取、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新任科级干部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工委指派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新提拔干部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期转正。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在落实“两个责任”、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纳入街道总体工作格局。与街道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继续压实“三大管理”。落实“清单式”管理办法,按照《东花市街道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继续实施目标责任个性化管理,按照一人一版,逐级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3.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主体责任工作范畴,持之以恒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记录本》、《一岗双责记录本》的全程纪实留痕。
4.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质量,广泛开展遵规守纪教育系列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教育和研讨,健全和完善政治纪律学习的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学习效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深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将管理监督寓于日常,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四种形态”向社区延伸,将“四种形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力抓手,打好教育、监督、问责“组合拳”,实现整治不良作风常态化。坚持每季度深入社区监督检查指导社区开展工作。通过常抓不懈,实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更高起点上推动街道工作创新发展。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大额资金、工程资金和街道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对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实施重点监督,切实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注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加大对“六费”的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织密检查频次,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工委会并对相关科室一追到底;结合“两个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党风廉政监督员、街道及社区纪检委员明察暗访,加大对扶贫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百街千巷”工程、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自觉把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纪检部门监督作为执政理念和思维习惯,各项工作做到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检验。
7.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1)财务记账人与审核人严格分开,由两人分别负责,分别由财政科长和主管会计签字。(2)使用新的支出审批单,增加申请金额项,防止涂改金额现象出现,规定支出审批单不能进行任何涂改。(3)规范社区报销。(4)每季度召开财务分析会,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从倒数第一变为第一。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包社区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处级领导每月深入联系点社区指导调研工作不少于2次,工委书记带头接待来访群众。深入开展“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活动,畅通日常社情民意渠道。积极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在切实做好意见收集、信访接待、摸排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各科室各部门,合力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不少于5件。
2.提高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举办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处级干部AB角制度,建立党建责任制,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从制度机制上引导和监督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形成更加紧密的工作合力。
3.进一步改进会风。能到现场开的会一律到现场,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把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行动和能力。
4.严肃机关日常管理。对迟到早退等违反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行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抽查(每周至少1次),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OA平台或公示栏进行通报,提高机关干部自觉遵守规范的意识。严格执行《东花市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假期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花市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东花市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及工勤人员加值班倒休规定》,工资津贴、补贴等严格与考勤、考核情况挂钩,坚持对长期因病不上班的1名同志严格按照规定扣除部分工资,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
(六)关于彻底肃清“李评修案件”影响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机制,修改完善了《东花市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规范、合理,杜绝发生“一言堂”问题。
2.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合理划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使班子成员做到有位有为;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坚持做人做事光明磊落,防止出现独断专行、“两面人”的情况,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街道各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党委(总支)、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书记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和生活,全面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查找风险点。利用座谈会、培训会、各类文化活动等形式,将警示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如:南里东区利用袁崇焕祠开展的官德教育,南里社区利用新春游园会开展的传统教育,广外南里社区利用党日活动开展“清风伴我行”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等等,时刻警醒,警钟长鸣,实实在在推进肃清效果,诚诚恳恳体现肃清态度,扎扎实实达到肃清目的,从而在全街道范围内彻底肃清“李评修案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东花市街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大力推进街道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对于需长期坚持和深化的任务,街道工委和主要领导定期对各部门进行信息收集、通报和跟踪督办。对态度不端正、任务不落实、搞形式主义的予以严肃问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街道工委将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把整改成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整改落实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三)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街道工委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有效管用、责任清晰的长效机制,为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东花市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电话:67155394;邮政信箱:100062,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北京工商联大厦3层307室;电子信箱:dhszzb510@126.com。
中共东花市街道工委
2018年11月13日
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4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卫生计生工委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12月16日,巡察组向卫生计生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工委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巡察组反馈的五大类、13个方面的具体问题,9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2个基本完成,2个正积极推进。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
工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召开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班子成员逐条讨论,认领问题,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整改工作全过程自始自终在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期间,工委先后召开专题书记会、专题工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对照整改方案逐项细化,逐条“过堂”,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施治,对较为复杂的问题,卫生计生工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订分期分批解决方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强化担当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工委坚持做到有则改、惩必严,不姑息、不塞责,特别是针对巡察整改要求中的重点事项,由工委办公室牵头跟踪督办,对存在违纪情形的立即介入调查,由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四)结合整改,完善制度,夯牢基础。
卫生计生工委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重申或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16项。着力从制度层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四个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工委会前安排15分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完善并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确定“周三中心组学习日”,在不召开工委会的情况下,确保中心组学习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每次学习实名签到。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引导,进一步吃透理论内涵,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2017年11月,组织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各主体班中加入十九大精神内容,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提升谋大事、谋全局的水平,推动健康东城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讲话精神,结合2030健康中国建设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建设健康东城为目标,建立完善重点工作研讨推进机制,召开领导班子务虚研讨会,明确调研主题,指导基层单位科学发展,形成全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是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提升破解难题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加强“一条主线四个重点”重要工作的研究,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和解决瓶颈性问题入手,进一步深入推进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打造分级诊疗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加强信息化整合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违方案,加快系统拆违进度,明确职责和时限,全力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人口调控工作目标实现。
2.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政一把手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建立无缝对接沟通机制。对于有分歧的事项,建立规范处置机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事前沟通、事中讨论、集体决策等流程达成一致。修订“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重要决策事项范围,明确行政办公会、工委会议题,明确决策主体。对于干部任免、党费使用等“三重一大”内容会议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是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班子凝聚力。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动担当意识,统一思想,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人才、经费等方面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建立“补台”机制。完善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领导班子权力结构和配置,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支部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政治生态,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做好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工作安排及基层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开展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以量化指标为主,兼顾定性评价”的基层党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位。积极打造区级党建示范站,充分发挥和平里医院党建示范点作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价考核工作。规范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健全学习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机关党总支建设。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年终支部述职评议工作,切实提升机关总支凝聚力,提高党员先进性。制定机关支部学习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支部党建活动。整改期间,机关党总支陆续组织开展健步行、党总支书记讲党课、普通党员讲党课、邀请北京农商银行高级理财师讲述家庭理财知识等活动。
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持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梳理“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做到认识深刻,思想重视,整改到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对未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严肃处理。“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持续开展“百场义诊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1月举办了第一批“共产党员先锋岗”授牌仪式。
3.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
规范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完善工作制度,拟定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巡回督导工作,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工作目标,实现党员动态管理。指导各级党组织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总支及其各党支部、精保院党支部等党组织已顺利完成换届。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党费收缴使用报告的核查力度,对于违规使用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把非公党建纳入日常管理,推动非公领域党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工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重要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针对领导分管业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加强对机关干部管理,对于出现苗头性、线索性问题紧抓不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安排党风廉政教育相关内容,强化廉政意识。对于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于离任领导干部做好财务交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基层向工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强化执纪问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违规上网问题。在重大节日和重点时点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廉政提醒。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深入调查,支持派驻纪检组做好相关工作。
3.对二级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加大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工,财务、人事等重点事项监管工作力度,彻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事件,对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开展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资金处置工作。对第二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保健院、鼓楼中医医院、和平里医院存在的违规发放资金等财务问题,已全部调查处理,对财务制度进一步重申和规范。针对巡察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四)关于“四风”问题
1.机关内慵懒散拖现象突出的问题
坚决改进机关作风。改进会风,加强工委会、行政办公会会前协商,严格控制会议议题汇报内容及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如无特殊情况,每两周召开1次工委会。进一步明确、细化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捋顺工作关系,减少推诿扯皮客观因素,对于交叉工作事项,经会议研究按“下级服从上级”原则执行。加强科室间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注重听取基层单位对机关的意见建议,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健全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为官不为”和“为官慢为”等问题。
2.服务指导基层不实不细的问题
服务指导基层做到更细更实。改进调研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东城区“八项规定”有关实施办法、方案要求,对照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统基层调研相关规定,杜绝调研走过场现象。进一步转变调研工作思路,把规模小、问题多、难题大的单位作为调研重点,切实通过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加强对基层分类指导,建立考核机制,形成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监管的工作模式,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干部调整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筹安排、超前谋划,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配齐配强工作标准,及时做好领导岗位的选配、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梯队搭配,重点研究后备人才培养问题,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增强促进干部在系统内的合理流动,缓解选配困难。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管,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深入调研,对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空缺情况向工委提出建议,严格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干部队伍建设思路不够宽问题
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等办法,促进干部的成长成才。改变过去基层单位干部到机关挂职“上挂”的单一方式,尝试基层单位干部之间相互挂职,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3.干部激励机制缺乏问题
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协助做好处级班子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机关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加强对干部的关心,严格落实休假制度,鼓励干部休假,处级班子成员带头休假。发挥机关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打造人文机关,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工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持续发力、毫不松懈、敬终如始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三是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既定目标,抓紧落实,直至见成效。四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强化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围绕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和贯彻落实文件。二是围绕经费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项目工程建设、干部人事任免等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三是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查找分析制度机制层面的深层次原因,动态调整制度建设清单,跟进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专题党课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三是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卫生计生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把整改落实与破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卫生服务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把整改落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医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把整改落实与常规工作结合起来,用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用各项工作成果来检验巡察整改效果,把年度目标任务和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系统各单位、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政治指标,努力推动卫生计生系统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办公室64078575;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 100007;电子信箱:wjwgwbgswjzy@bjdch.gov.cn。
区委卫生计生工委
2018年11月13日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6日至10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中心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干部选拔任用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伊始,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张家明书记在区委巡察派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派驻工作的重大意义。中心党组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当天,中心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班子成员在全面认领、深刻剖析的基础上,一致表示要从自身抓起,以上率下,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整改要求和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党组责任,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自接受巡察工作以来,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全面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水平的有力推手。中心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在职人员党支部书记以及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负责人任成员。分管区领导也高度重视,亲自督促指导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先后召开党组会、科级干部会、务虚会部署、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召开4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制度专题会、2次机关党委会,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
(三)明确责任分工
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心党组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中共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个问题15条整改要求,制定了56项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随时更新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科室、机关党委、党支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力度。修改完善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三会一课”要求,明确规定将学习宣传中央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三会一课”学习安排中,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推动机关事务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规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讨论原则上每季度1次,将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政治学习内容。
大力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大力提倡遇事主动往前迈一步、主动负责的进取精神和工作作风,制定理论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三会一课”学习安排。
班子成员2018年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连续读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天。邀请理论专家、专业部门授课16次,对新《党章》、十九大精神、北京市总规、“一带一路”内涵、《共产党宣言》《监察法》《宪法修正案》《预算法》等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路线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解读。
(2)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分别召开,涉及需经党组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规定。已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43次,审议议题395项,召开党组会43次,审议议题355项。
(3)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制度。依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补充完善党组会议内容、干部任免依据,充分体现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完善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织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内容,有效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4)积极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民主生活会要求,对照6个方面及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深化学习研讨,制定中心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学习要求;制定《中心机关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细化学习内容;在个人自学基础上,组织专题学习,邀请区委党校教师为全体党员及群众讲解《党章》,党组书记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新起点上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实现新发展”为题作党课报告,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中心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6场,个别谈心谈话38人次,深入一线科室、岗位20余次,面向148家委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收回书面征求意见表98张,共征求意见137条。经梳理整合,有效意见54条,其中班子意见建议42条,班子成员意见建议12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三是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每名成员对照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区委《关于进一步对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保障机制。严把会议决策质量,对涉及重大开支项目,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分析,充分酝酿讨论,对领导班子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汇报材料不充分、文字出现原则性错误的议题不予审议。严控党组会参会人员范围,除汇报人外,只将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列为固定列席人。
(2)严格会议审批。分类梳理近年来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议题类型,规范汇报内容、请示事项、附件材料;在学习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办会程序,调研区政府办、信息办等单位办会情况的基础上,重新设计《议题申报单》,突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把关职责,严禁会前临时更换材料;规定凡合同签订类议题,需提交《合同审批单》《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确保会议决策程序更加严肃、严格、规范。
(3)严肃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紧紧围绕会议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概述,记录清楚;实行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单独记录,手写版与电子版记录相互辅助,确保记录更加完整准确。
3.关于“落实全区重点工作部署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清理工作牵头单位职责。根据区财政局修改意见和区法制办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东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截至2018年11月7日,区领导共主持召开五次协调会专题研究该办法,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2)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一是与区财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发〔2016〕374号)的相关要求,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议后,机关服务中心已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房屋出租收入形成的历年结余共计2753487.86元上缴至区财政局。
二是房屋和停车场出租收入需根据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类型和职能区分后上缴或留用。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自有房产所得收益划归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并及时上缴区财政局。承租房产和停车场用于转租所得收入可以本单位留用,计入“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本单位财政拨款差额资金。经营收入不能全部弥补本单位财政拨款差额的,由区财政预算解决。
(3)从严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两个平台”及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车辆派遣登记手续,规范派车单的签字流程和填报使用,严格核对签批手续。严格落实区财政局关于“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的规定,加强对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加油卡使用情况,合理分配加油资金,通过“六费公开”定期公布使用情况。完成公务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车辆报废处置工作,42辆停驶封存待报废车辆中,已完成报废手续41辆,其中16辆公务用车和25辆综合执法车全部完成报废手续,另有1辆综合执法车,由国Ⅱ升为国Ⅲ排放标准。车辆正在按采购程序进行更新。
(4)加快推进企业脱钩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梳理出7家代管企业具体情况说明,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多次与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沟通,就企业移交、企业性质分类、清产核资等有关工作交换意见,现已注销企业1家。启动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预计11月20日完成,2家企业可由国资委接收,4家企业需进一步与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协商解决方案。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组抓党建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党组工作统领和督促力度。自上而下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心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范,系统梳理党建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努力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中心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心机关党委坚持每半年听取党支部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强化对所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已召开党建专题会3次、意识形态汇报会3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3次;召开中心机关党委会议5次,研究党建工作部署、党员发展、党费收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召开中心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1次。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心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组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信息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3)强化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注重发挥党建工作在急难险重等重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和发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难点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凝聚人”和“激励人”的作用。
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广泛拓展学习培训和锻炼的渠道,将党员教育培训纳入管理中心整体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党建工作创新能力和工作水平。以机关党委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课教育和党务培训10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4次、制作宣传展板40张,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课教育培训16次、党员活动12次,覆盖96名在职党员、31名退休党员、11名非编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建活动扩展到普通干部职工。
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狠抓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对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进行细化量化,定期检查,并作为党员的提拔任用、晋职晋级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督促和激发每位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注重红脸出汗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区委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四个意识”为主线,认真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班子团结,促进工作开展。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广泛地运用到监督执纪中,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让党员干部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坚持开展谈心谈话50余人次,科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坚持谈心谈话200余人次。
5.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力度。坚持党组定期部署中心党建工作,依据党组部署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心机关党委、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以总结报告方式逐级上报。中心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年终进行现场述职。
(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规定,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学时制度,保证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严格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制度,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开展警示教育。对通报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内容,以案说理、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通过微信群、政务内网等方式,转发中央及市、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的典型案例60余条,通过“温暖的家”“中心党员之家”微信群转发区纪委古韵正声、廉政东城廉政信息120余条,全年向区纪委报送信息23篇。
6.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在全体党员范围通报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名单及委员职责。制作“党组织机构结构图”,在公示栏长期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职各党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
建立“三簿一台账”,即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簿、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和党费收缴台账,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期开展组织生活,每月收缴党费,同步做好相应记录,做到步调一致、互相印证;对“三簿一台账”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由党支部指定专人保管、专人记录,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3)以制度建设促进中心机关党委、党支部委员履职。细化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的履职内容,将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委员,做到内容明确,责任清晰。开展年度述职报告,对中心机关党委、党支部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通过访谈制、约谈制等方法加强履职的日常督导,将履职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4)严格党费管理规定。按月缴纳党费,每月最后一周前缴纳完当月党费,分别由党小组、党支部、机关党委组进行汇总,统计整理后统一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并通过张贴公示栏、印发党内文件等方式对缴纳明细进行公示。为中心全体党员发放《东城区党员党费交纳手册》,按月填写,由党小组组长统一保管,党支部不定期检查,中心机关党委抽查。
(5)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324号),凡需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活动,必制定活动方案,由机关党委各委员会签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活动签到制度,附详细人员名单及签到表。
7.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清单落实,加大对机关党委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督促检查力度,班子成员对所在党支部任务落实情况、记录情况、学习效果进行指导、抽查,机关党委定期检查,以阶段总结方式向党组汇报落实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制定方案,做好组织筹备工作,保证会议效果。
8.关于“非编人员党建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非编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将非编党员纳入中心党员管理范围,建立“非编党员信息台账”,结合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及时更新内容,动态掌握非编党员情况。加强对非编党员的教育管理,与中心在职党员一并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积极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推荐优秀职工,争取发展党员的可行性,切实回应非编人员入党意愿。依托劳务派遣公司党组织,积极做好务工人员思想教育、日常培养、推荐发展等工作。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根据党组成员分工调整,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时进行公告。
(2)落实整改任务。党组成员认真对照“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以及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中查摆的问题,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完成整改。
(3)严格执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财务、资金(政府采购)、基建分别由不同班子成员分管。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2)强化党组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加大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力度。
(3)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由党组书记带头在全体党员范围、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
(4)加强机关党委履责能力。对出现违纪问题科室,进行以案倒查,通报违纪情况和处罚结果,持续进行警示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5)严格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加强考勤管理力度,制定《中心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考勤工作暂行办法》,在办法中专门设立考勤、病(事)假期间工资政策、平时(月度、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章节,详细规定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旷工的概念、请假的方式、考勤的记录方法、相关人员的责任、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平时考核方式、季度考核方式和年度考核方式等。该制度已于2018年5月15日经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今年7月,根据《东城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中心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月个人工作纪实、科室初步确定考核等级、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意见反馈、公示考核情况、上报备案等程序严格执行,在个性指标量化评分表设计中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分为四类,即内设机构正职、内设机构副职、内设机构其他干部和班组长、工勤人员,确保平时考核不走过场,达到奖勤罚懒的效果。
1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履行情况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修改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在日常谈话中,加强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间的谈心谈话,加强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确保各项精神传达到末梢。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中“完善《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落实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对管理原则、工作范围、收费标准、职责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现办法经多次修改完善,分管领导审批把关,征求区财政局意见后,由班子成员会签审核通过,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贯彻执行。
(3)加强对制度、程序、流程的监督把关。加强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专项考核的方式,将其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清单式”管理办法考核清单,作为各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年底考核重要内容。
(4)结合实际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书。结合风险防控三个体系中岗位职责书、岗位流程图中的工作环节、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组织各科室对党风廉政责任书进行逐一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风险点和防范要求,确保党风廉政责任书具体化、个性化和可操作性。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逐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将调研纳入中心折子工程,制定调研工作计划,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坚持通过组织专项调研,推动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2)严格落实“六费”公开制度,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及时公开。
(3)加强探视慰问管理。修改《中心探视慰问规定》,严格执行区总工会转发北京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有关规定,取消干部职工门诊探视;将在职干部职工本人大病住院探视慰问金标准调整至500元;将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大病住院探视慰问金标准调整至300元;明确干部职工退休慰问品标准500元;干部职工(含退休)本人去世慰问金标准调整至1000元;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500元;取消在职干部职工结婚及生育祝贺金、慰问品。该制度已于2018年5月15日经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心已按照此标准执行。
(4)落实退休干部兼职取酬规定。正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沟通中。
(5)加强“大学生”宿舍管理。修改完善《东城区“大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对每个单位、每名入住人员的责任进行再细化,进一步突出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目前该办法已完成修改,全覆盖检查工作共2次,抽查工作共6次,为148套宿舍安装了独立式烟感报警设备。对住满五年、因调出本区、结婚、辞职、辞退、开除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或自愿退宿的,及时办理腾退手续,已清理超期违规入住人员3人,及时向主管区领导汇报。向入住人员所在单位发函,要求该单位督促入住人员及时腾退,按规定收取超期入住人员住宿费用。
13.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
一是对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把关。按照2017年11月4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从业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财务科非编人员岗位(中心出纳、组织部党费账户会计、机关工委党费账户会计)进行调整,现由在编人员刘晓笙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安排1名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出纳,对现任出纳进行岗位调换。财务科加强对膳食科财务的监管力度,对膳食科会计、出纳等岗位人员进行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和帮扶,提高从业技能,从财政政策解读、账务管理、审计检查等方面对膳食科日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自2018年1月开始,将膳食科每月会计凭证、报表交由财务科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分别交由膳食科、财务科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膳食餐卡管理系统与实收金额账实相符,膳食账户结余资金785.1万元已于1月19日上缴财政。修改完善食堂充卡现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现金上缴周期、存储办法等工作流程。
三是全面落实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化落实公务卡使用管理,增强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票据审核,严格规范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凡不符合公务卡使用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加强对集中核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的宣传教育,在内控系统首页发布《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实施东城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供各委办局学习,提高各单位使用公务卡的自觉性,营造公务卡使用的良好氛围。
四是修改完善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已经领导班子成员会签审阅实施。
五是财务管理方面:及时通过内控平台转发财政政策性文件,积极与委办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以2019年预算培训会为契机,对预算执行、预算编报的政策进行解读,加强培训指导。与区审计局加强合作,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对委办局进行审计,力争实现5年内 41家代管单位审计全覆盖。资产管理方面:对各单位提出的政府采购相关疑问进行详细解答,确保了解采购政策。梳理、汇总2018年度新印发的政府采购文件,于1月5日通过内控系统向各单位宣传政府采购新政策,11月7日在管理中心内部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培训。
六是会商财政局和相关集中核算单位,加强对管理中心代管集中核算单位的分析研究,对资金量较大的核算单位提出分类管理和剥离的实施意见。
(2)修改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一是规范资产采购。逐条对照《政府采购法》《北京市东城区2017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修改完善《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经征求区财政局、区法制办意见,对提出的部分条款存在措词问题、招标限额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修改,由中心专题会审议通过。
二是规范基建项目采购。经与区住建办、区财政局沟通,不再执行《东城区政府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东管文〔2007〕2号),联合区财政局报请区政府废除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执行相关程序。
三是规范膳食供货采购。加强对各原料供应商的动态监督管理,每周询价,强化对供应商的价格监管。按照食堂原料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并定期检查原料供应商卫生许可、经营场所等资质,年度合同续签时严格审查供应商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卫生许可等证明资料。
(3)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基建工作制度》关于小型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规定,落实财务审批制度,严格监督项目管理中的资金使用。
完善基建项目评审,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预算项目进行评审。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4. 关于“存在混岗混编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科室职责职能、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和业务量变化,进一步整合优化中心内设机构编制,理顺人员关系。立足长远、深入调研,探索机关服务中心职能性质转变的新方向、新模式。鉴于管理中心目前职责和编制的实际情况,该问题的整改还需进一步与区编办沟通协调,力求尽早解决。
15. 关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中心《2018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课程设置坚持“注重以人为本、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针对干部队伍的实际,突出理论素养、法律知识、能力素质和岗位特点的需求,涵盖宏观层面前沿基本理论、方针政策解读,涉及新型微观层面团队意识、工作方式方法传授。在“团队角色定位与自我认知”“沟通能力技巧提升”“职业道德建设”等课程中,从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从业要求三个维度出发,着重培养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公事、不出事”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综合能力和素质。
16. 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工作
严格按照《东城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交流工作办法(试行)》执行,2018年已完成2批13人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人,科级非领导干部2人,一般干部职工5人。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巡察整改是管理中心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目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管理中心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以整改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敢于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管理中心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评估检查,重落实、看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党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六项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监督执纪,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真正的高压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化,经常做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有机关事务工作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四)着力推动机关事务长远发展。以此次巡察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管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精神,以管理中心“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引领,规范科学管理、靠前主动服务、安全高效保障,为我区实现“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通信地址: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邮政编码:100005;联系电话:64031118-5415;电子信箱jgswbgs@bjdch.gov.cn。
中共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