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党建微课堂”聚焦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业务培训

发表时间:2026-07-09 来源: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今天的培训内容充实,对实际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会后我会再认真学习培训中提到的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朱岩说道。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以“季度党建规范化微课堂”形式,围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区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等30余名干警参加。

  培训聚焦“四种形态”的历史溯源、法律依据、重要意义,“第一种形态”的内涵和措施,运用“第一种形态”存在的误区和工作提示。通过四部分内容,进一步强化区检察院干警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规范“第一种形态”运用程序,破除实施主体单一、适用标准不清、干部认知偏差等思想误区。同时通过实际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了警示教育,做出了工作提醒。区检察院机关纪委书记苗蓉蓉表示:“本次培训系统梳理了有关法律依据,详细介绍了“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为工作实际提供参考,之后将统筹相关工作安排,定期做好提示。”

  结合工作实际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与驻在单位沟通联系,支持、督促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开展内部巡察督察,推动驻在单位不断提高认识、健全制度、防控风险。下一步,派驻组将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立足职能定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作风建设,将党的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高质量派驻监督护航我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