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五诫——《执镜诫》
发表时间:2017-07-31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姚崇《执镜诫》云:“执镜者,取其明也。夫内涵虚心,外分朗鉴,物不可以匿,体无得以逃形。是以野鹿窥而惭,山鸡对而舞。故君子是绘是画,置之座隅,盖将照奸回之心,绝险诐之路也。《诗》曰:‘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其理焉。秦楼明镜,鉴有余晖。色自凝晓,光能洞微,饰以鞶组,匣以珠玑。龙绕池卧,鸟临月飞。傍入四邻,中延万象。济物攸博,利人斯广。握在帝心,则宇宙融朗;悬诸铨目,则翘楚瞻仰。且明不匿瑕,君子是嘉。不疲屡照,君子是效。嗟尔在职,为代作则。刑不可滥,政不可贼。凡今之人,鲜务为德,纷纶谄媚,汩没忠直。当须如镜之明,断可以平;如镜之洁,断可以决,敢告后来,无忝前哲。”
姚崇认为政当有镜鉴,要以史为镜,以人为镜,为政者要勤政,要明察,自洁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