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监察制度(二)——丞相司直

发表时间:2017-07-31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丞相司直,“汉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承相,举不法,位在司隶校尉上。”主要负责 “掌佐丞相举不法”,其职责不仅在于监察京师百官,还包括“助督录诸州”,还有协助完善地方行政监察的责任。因此,丞相司直权责重,范围广,上至御史大夫,下至地方行政长官,都在监察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