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五诫——《弹琴诫》
发表时间:2017-07-17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姚崇《弹琴诫》云:“琴者,乐之和也。君子抚之,以和人心。夫其调五音,谐六律,则移风易俗,感舞禽兽,而况于人乎?故身不下堂,不言而理者,盖鸣琴故也。乐导至化,声感人情,故易俗以雅乐,和人以正声。乐有琴瑟,音有商徵,琴音能调,天下以治。异而相应,以和为美。和而不同,如彼君子。故善为国者若弹琴。宫君商臣,则治国之道;大急小缓,岂安人之心。不调者改张,逾于立法;声悲者调下,感于知音。昔武城单父,以弦歌乐职;邹忌雍门,以辩对匡国。美此调抚,而人是则。昭告后来,无怠于德。”
姚崇以弹琴比喻治国,认为治国者要如弹琴般教化百姓,要以德育国;认为为官者,要以德侍人,以理服人,以身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