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有度》
发表时间:2016-12-16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注解】:阿:偏袒,迁就。 绳:墨线,木匠用来取直的工具。挠:弯曲。
【翻译】法律不偏袒权贵,就象木匠取直用的墨线不应的木料的弯曲而弯曲一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即使他有才智也不能用言辞来掩盖自己的罪行;,即使英勇无比也不能用武力来抗争法律的制裁。惩罚罪人,不可回避权贵大臣;奖赏善行,则不可遗漏普通百姓。
【评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制甚至消除了贵族的特权,任何人也不能法外开恩。触犯法律的人当受惩罚,行善建功的人当受奖励,信赏必罚,保证法律执行的公允,才能保证政府的公信力,保障人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