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官是廉政相关制度的重要环节。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科举制度建立之后,逐渐消除了选官任职方面的世袭特权,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备的官僚选拔制度,针对其他铨选制度如举贡、吏员、举荐、捐纳等,统治者也制定相应的特殊限制、回避制度等措施,以防止管理选举任人唯亲,以及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