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邮为郡级地方政府中的官职。始置于西汉中期,废于隋朝。督邮采取巡部的方式,掌管县内官吏的监察。
督邮制度属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种,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整肃吏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封建统治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