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

发表时间:2015-04-07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一)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

【译文】封建官吏监守自盗的罪过与偷盗等同。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名云梦秦简,于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睡虎地秦墓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秦简的出土对官员有了反贪污的明确要求,对肃清吏治有着积极作用。

《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二)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

【译文】为官有五个好品行:一是忠诚信敬,二是清廉不要诽谤,三是做事确实应当,四是喜事好的行为,五是恭敬多谦让。五条都能做到的,必有重赏。

“为吏之道”提出吏有五善。这五善虽然不能说是最完备的官员行为规范,却是由官方确立的最早的为官之道。它明确地提出了官员必备的思想品格和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