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平准”

发表时间:2014-11-24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西汉时期,各郡国都必须把本地的土特产品作为贡品送往京师。这种做法有很多弊端:①须役使大批农民进行运输,民户不堪其苦;②长途运输,贡品难免受损变质,而且运费常超过原价很多;③各地贡品在本地属珍品,但运抵京师后与其他地区同类贡品相比,可能属下品,这样既不能供皇室享用,又造成贡品的积压浪费,使朝廷得不偿失。均输法就是为了克服以上弊端而推行的。其具体做法是:各郡置均输官,其贡品除品质特优者仍须运送京师外,一般贡品不再运送,或由当地均输官运往邻近高价地区售卖,或将贡品按当地售价折成现金,再另购丰产而廉价的商品运往高价地区发售。这样,既可减少以往贡品运送造成的损失,又可相对减轻民户负担,同时还增加了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