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

发表时间:2014-10-23 来源:东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陈诚(1898年—1965年)汉族,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市乡外村人。曾任中华民国副总统,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一级上将,历任台湾省政府主席,中国国民党副总裁,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等职。

1949年2月,就任“台湾省主席”的两个月之后,陈诚发布命令,在台湾公布实施“三七五减租”的土地改革。即通过对地主的限制来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如该条例规定了地主收入的上限,亦即耕地租租额不得超过主要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五(约3/8)。此外,它也遏止了由于地主和佃农之间的陋规而产生的种种不平等现象,如租约短暂、地主可任意夺佃、押租金、预收地租、作物歉收时亦需缴交的铁租、副产物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