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最高统治者是皇帝,皇帝以外,中央最重要的官职是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军和监察大权,互不统属。在“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使官员的权力分化,相互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官员相互勾结、欺上瞒下、贪污腐败行为有预防和抑制作用。